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精神和接續政策有關要求,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扎實推動穩經濟各項政策落地見效,促進消費市場持續回暖。經縣政府同意,決定發放“助商惠民·樂購平涼”崇信縣第三批電子消費券?,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動時間
第三批電子消費券發放活動時間: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活動內容
第三批電子消費券發放活動,將通過中國電信“翼支付”APP進行發放。
(一)發放范圍。崇信縣居民及來崇人員。
(二)合作商戶范圍。全縣批發、零售、餐飲等商貿流通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煙、酒消費除外)。
(三)消費券發放金額及時間。第三批電子消費券活動計劃發放電子消費券10萬元,首輪發放時間3月8日上午10:00,第二輪發放時間3月15日上午10:00,第三輪發放時間3月22日上午10:00。
(四)消費券發放類別及數量。第三批電子消費券活動共發放電子消費券3720張10萬元。前二輪每輪發放張數如下:面值10元券1000張(限消費滿30元使用);面值20元券550張(限消費滿60元使用);面值50元券200張(限消費滿150元使用);面值100元券50張(限消費滿400元使用);面值200元券40張(限消費滿800元使用);面值300元券20張(限消費滿1200元使用)。
第三輪對未領取、過期未核銷的消費券回收再進行發放。消費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領完為止。消費券自領取之日起7日內有效,過期失效。截止3月31日24時,仍未使用部分統一收回上繳縣財政。
(五)消費券領取及使用方式。
1.消費券領取方式。縣域居民首先需下載中國電信“翼支付”APP;然后注冊登錄,綁定工商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甘肅銀行或甘肅農信銀聯卡,并定位至平涼市崇信縣;登錄翼支付客戶端→點擊進入2023“助商惠民·樂購平涼”活動專區→崇信縣消費券直接領取消費券;成功領券后,登錄翼支付客戶端→點擊“我的”→點擊“代金券”→查看可使用的消費券。
2.消費券使用方式。消費者成功獲取消費券后,可在縣域參加活動的商戶消費結款時,使用中國電信“翼支付”APP掃一掃翼支付收款碼或錢到啦聚合收款碼核銷消費券,付款頁面展示可使用的優惠含有用戶所搶消費券即是該筆消費可正常核銷消費券;單筆消費金額達到消費券使用額度的,消費券自動生效,抵扣相應金額;單筆消費金額未達到消費券使用額度的,則無法使用。
3.消費券使用期限。第三批次電子消費券每輪有效使用期7日,自消費券成功領取時計時。若在7日期限內未消費使用,消費券將自動失效,失效后由發放平臺收回在次輪進行投放。
特此公告。
崇信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崇信分公司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