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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崇信縣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0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 2020-03-12 | |
信息名稱: | 甘肅出臺深化"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明確10個方面44項具體工作 |
甘肅出臺深化"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明確10個方面44項具體工作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甘肅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明確了10個方面44個具體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著力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在提高政務服務質量和水平方面,大力推行不見面審批,按照疫情防控需要,依托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推行“非接觸式”服務,引導企業和群眾通過網上查詢、咨詢、申報,部門工作人員通過網上受理、辦理、結果寄達等方式辦理相關業務,盡量減少辦事群眾到實體大廳辦事,防止傳染風險,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安全、更便捷、更高效。打造“指尖辦”甘肅品牌,繼續優化并大力推廣省級政務服務APP“隴政通”,初步實現企業和群眾通過一部手機查詢辦理身邊事。深化不動產統一登記便民利民改革,推進不動產登記、交易監管、稅收征繳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年底前在市州及蘭州新區全面實施“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偨Y推廣“項目管家”“不來即享”等有效做法,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動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年底前實現主要涉稅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推行主稅、附加稅費合并申報,持續壓縮辦稅事項和時間,推動更多辦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
在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方面,將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上半年在蘭州新區開展試點,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現全覆蓋清單管理,并通過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改革方式,著力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放寬市場準入。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適時在全省全面推開。最大程度為企業開辦提供便利,在企業開辦已實現3個工作日內完成的基礎上,大力推廣應用甘肅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服務平臺,實現企業開辦全程網辦。在政務大廳開設企業“一窗辦”專區,實現申領營業執照、刻制印章、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職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等事項線上“一表填報”、一次實名驗證,線下一窗領取材料,做到“一步到位、一次辦理”。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和企業電子印章應用。
在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方面,我省將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合理設定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推動降低偏高收費。組織行業協會商會對收費情況進行全面自查,6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違法違規收取的入會費、贊助費、會議費、培訓費、評比表彰費等,并限期退還違法違規所得,年底前對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自查自糾情況組織開展抽查檢查。同時推動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公開口岸收費目錄清單,整治物流堆場等領域的亂收費、不合理收費行為。清理規范鐵路等貨運不合理收費,降低收費標準。加大誠信政府建設力度,持續整治“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建立政府失信責任追溯和承擔機制,對各類企業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等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而受到的損失,依法予以補償。深入推進化解涉企歷史遺留問題工作,健全完善“一企一策”問題解決機制,推動解決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涉企問題。持續清理政府部門和省屬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進一步建立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問題的長效機制。
在進一步優化公共服務方面,我省將推廣居民電子健康卡應用。不斷優化完善甘肅省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加快實現居民健康檔案、電子病歷、診療信息、報告單結果在不同醫院間的互通共享,方便居民線上追蹤查詢個人就診信息。持續優化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服務,全面清理取消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公用企事業單位不合理收費和證明事項,督促相關企業對確需保留的收費事項實行清單公示,規范收費行為。積極推進“一站式”辦理和網上辦事。提升公證服務效率,加快推廣網上公證業務辦理系統,提高公證辦理信息化水平。對于部分具備網上申請和受理條件的公證事項,推行網上受理和線下辦理相結合的服務方式,努力做到當事人“最多跑一次”。年底前,全面推行公證事項證明材料清單制度。在構建全方位、多維度的政務服務評價監測體系方面,我省將大力推行“好差評”制度,在全省各級政務服務機構構建接受評價—受理—整改—反饋—信息公開—結果應用的“好差評”全流程工作機制,切實增強企業與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同時穩步推進營商環境評價工作,依照國家標準體系,以市場主體感受為依據,組織開展我省營商環境評價工作,通過評價查找解決我省營商環境的共性問題,有針對性進行改進。
《要點》要求,各地、各部門單位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強化組織領導,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要求做好各項任務推進落實。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督促,推動各地、各部門單位嚴格按照目標要求落實改革任務。各牽頭部門要切實履行牽頭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責任單位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推進改革任務落實。